4月19日上午,由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区新丰镇净湘村5名村干部贪污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,而坐在旁听席上的则是来自南湖区各个行政村的72名村干部,这是南湖区检察院与纪委、法院首次联手,将法庭作为廉政教育的课堂。 被告人沈某等5人利用在净湘村当村干部之便,采用虚报冒领等手段共侵吞土地征用费66800元,这些钱都被用来给每人买一份“康宁终身保险”。 当天,南湖区法院宣判,沈某犯贪污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0元。其他几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刑4年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金额不等。听完宣判,5名昔日的村干部流下了悔恨的泪水。 从前在一起工作的同事,如今却以这种形式见面,让在场旁听的村干部深受震动。余新镇金星村的村支书陈军说:“今天第一次旁听这样的判决,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,教训很深刻。作为农村基层干部,我们要时刻敲响警钟。” 南湖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,利用法庭作课堂,利用熟悉的人和事作教材,这样的职务犯罪预防课不用讲大道理就有相当大的震撼力。当然,加强教育只是外因,只有加强监督,从制度上立起一道“防腐墙”,才能从根源上预防犯罪。(嘉简
南剑 执一) |